国土部发布镍、锡等矿种“三率”最低指标
发布时间:2016/1/18 0:05:29
为强化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日前,国土资源部制定镍、锡、锑、石膏和滑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低指标要求(试行)。
据了解,早在2012年,国土资源部就曾公告发布了煤炭、钒钛磁铁矿、金矿、磷矿、高岭土矿等5个矿种资源合理开发“三率”*低指标要求,此后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初发布了铁、铜、铅、锌、稀土、萤石、钾盐等7矿种矿产的“三率”指标要求。截至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发布三批共20个矿种的“三率”*低指标要求,涵盖能源矿产、有色金属矿产、黑色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基本构建形成了重要矿种的“三率”指标体系。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是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等三项指标,是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矿产“三率”*低指标要求的制定,是国土资源部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健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有效手段。
矿产“三率”指标要求,是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的“*低要求”和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红线”,将作为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要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在产矿山要在指标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规定指标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通过源头保护、过程监管、后果严惩的全流程管理,开展指标评估,加强指标考核,引导并促进矿山企业提高矿产“三率”水平。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许大纯表示,矿产“三率”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管理,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下一步将开展指标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形成为国家标准,不断提高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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