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指南》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发布时间:2016/3/28 0:09:56
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4月12日,预计今年5月有望上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发布。
《指南》具备里程碑意义,汽车反垄断将有法可依。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发改委一直加强对汽车行业的调研,2014年开始对汽车行业一些不规范行为进行调查,紧接着工商局取消品牌经销商备案要求,十部委发布《汽车维修业指导意见》,2016年1月6日商务部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总结历程表明: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整个产业链发展过程因垄断而出现的问题日益突显,国家也致力于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指南》核心具备五大亮点:1)首次提出并界定了“双标件”概念,强调了汽车制造商不应与向其提供初装零部件的配件制造商达成约定,禁止后者在汽车初装零部件上加贴自有商标、标识和零件代码,也即不应限制为初装汽车配套的配件制造商生产“双标件”。2)进一步强调了汽车制造商不应限制售后配件的供应与流通。3)首次提及了二手车限迁问题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4)汽车电商和平行进口车也适用于反垄断指南。5)禁止固定转售价和限定*低转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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