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核电产业共需要稀土永磁材料约4万吨
发布时间:2014/9/18 0:04:45
目前,我国核电已形成规模化、批量化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国已具备自主设计30万千瓦、60万千瓦和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能力,已形成上海、哈尔滨和四川三大核电设备制造基地。快速发展的市场使核电成为钢铁业和装备制造业等关注的重点。
按《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要达到4000万千瓦,预计共需要稀土永磁材料4万吨、多晶硅8万吨、低铁绒面压延玻璃6000万平方米,需要核电用钢7万吨/年、核级锆材1200吨/年、锆和锆合金铸锭2000吨/年等。《规划》提出要以上海、江苏江阴等为中心,建设高品质特殊钢基地,重点建设华东高品质特殊钢综合生产基地;依托鞍山、大连等老工业基地,打造东北高品质特殊钢基地;在山西太原、湖北武汉、河南舞阳、天津等地建设若干专业化高品质特殊钢生产基地。《规划》还要求组织开发具有高强、耐蚀、延寿等综合性能好的高品质钢材,重点推进核电压力容器大锻件508-3系列、蒸汽发生器690传热管、AP1000整体锻造主管道316LN等关键钢种的研发生产,实现核电钢成套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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