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推进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制造
发布时间:2013/8/29 0:11:58
日前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工信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以旧换再”是指境内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
“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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