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动工具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发布时间:2013/7/26 0:05:49
手持式电动工具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工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电动工具产品40批次,依据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部分:通用要求》、GB3883.2-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GB3883.3-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4-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5-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GB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3883.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3883.1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GB3883.18-200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部分:发射》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标志;骚扰电压;骚扰功率(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
本次抽查电动工具产品40批次,依据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部分:通用要求》、GB3883.2-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GB3883.3-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4-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GB3883.5-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圆锯的专用要求》、GB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GB3883.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锤类工具的专用要求》、GB3883.1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GB3883.18-2009《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部分:发射》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发热;泄漏电流;电气强度;耐久性;不正常操作;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接地装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标志;骚扰电压;骚扰功率(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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