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公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9/28 3:09:4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以下《*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自2011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1日止签署的业务合同提供*高债权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的*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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